根据学校近期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2015年12月22-23日,学院副院长游少鸿、李艳红组织实验室全体教师、硕士生导师、研究生以及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本科生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布置,并就具体问题开展现场办公,切实落实一些突出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布置工作形成以下要求:1、 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等规定,迅速全面认真地开展实验室(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到全覆盖和不留死角。 2、针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气体钢瓶、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购置、使用、存储等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并要求根据实际,按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检查表》和《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清单》。3、对照《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检查表》,对于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4、建立和完善各功能实验室负责人的应急联系方式,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杜绝隐患或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对于部门无法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向学校职能部门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尽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办公一
现场办公二
现场办公三
整改检查现场